[河北新闻]在省会南三条,已经出现了用这种车拉货的“黑车”。记者走访相关销售摊点发现,这种电动车大有“供不应求”的架势。
交管部门表示,将对这种“二轮货车”展开调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霸气”电动车装七包货再坐俩人
昨日10时许,记者在省会南三条附近发现了一辆“霸气”的电动车。
该车长近两米,宽约半米,车座后面和后轮两侧各有一个货架,明显是专为载货设计的。
不一会儿,两名女子用小车推着几包货物来到车旁,表示要雇这辆车用来运货。
货架上放几包,前面的踏板上放两包。很快,七大包货物就被装车捆好。“我坐哪啊?”装车后,其中一名女子问道。在司机的示意下,她坐在了货物上,载货电动车缓缓开走了。
满载的货物将电动车完全盖住,远远望去,犹如两人坐在一堆货物上向前行驶。“这么多货,开得稳吗?”一旁的市民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销售摊主“上路躲着点交警”
随后,记者来到胜利北街与和平路交口附近,这里有至少四户商家在销售这种两轮货车,其价格在2800元~3300元不等,能装五块电池,比一般的电动三轮车还多一块。
看到记者似乎有意购买,摊主热情地推销起来。据她介绍,这种电动货车载重量能达800斤,时速能达到60公里左右。“就剩这三辆了,要订货赶紧!”该摊主说,这种车是近几天刚上市的,一推出就有供不应求的架势,“每天都能卖出去六七辆。”
当记者问到“这种车上路会不会被查”时,摊主则表示“躲着点交警。”
交管部门涉嫌违规将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
该院文献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依据我国现行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24158-2009)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像这种时速达60公里左右的“二轮货车”自然也属于“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按照机动车的标准上牌照和保险。
石家庄市交管局的张警官表示,他们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车辆,不过从记者提供的照片看,这种车在运货时明显涉嫌超长、超宽、超高。“我们将对这种‘二轮货车’展开调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