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2月20日9时,石家庄空气质量指数337,严重污染,健康建议:老年人、病人应留在室内,停止体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
对于很多石家庄居民,面对300多的空气污染指数似乎已经麻木,毕竟爆表的情况都已不鲜见。不过,石家庄市新华区的李贵欣却做出了另外的举动,他拿着一份行政诉状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诉状中的被告是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李贵欣的诉求不仅是要被告依法履行治理大气污染的职责,他还就大气污染对其造成的损失提出由被告来进行赔偿。
事件进行时:
普通居民状告环保局等待立案
尽管饱受大气污染之苦,但是一位普通居民去告环保局,对于大多数人,还是会吃惊甚至有点儿犯怵,市民李贵欣也是经过了近三个月的“酝酿”。
“去年进入12月份,石家庄的雾霾就开始严重,那段时间我老咳嗽,我买了防霾口罩,还专门买了台空气净化器和一台跑步机。”李贵欣甚至动员家人到更宜居的地方去生活,“家里人都不同意,在一个地方生活习惯了,哪那么容易说走就走。”
让李贵欣下定决心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是石家庄实施机动车限行之时,“买车就是为了出行方便,现在污染已经影响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李贵欣对限行不认可,“老百姓买的车都是达标的,如果环保部门觉得燃油不达标,你应该去找中石油、中石化这些油企,提高他们的生产工艺,生产达标的油品,而不是让老百姓来做牺牲。”
之后,他从网上搜集了大量的资料,认真查阅了石家庄市环保局网站公布的数字,并根据数字统计出2013年石家庄的平均污染指数为247,属于重度污染的数值范围。而媒体的权威发布情况相似:2013年石家庄市达标天数为45天,达标率为12.3%;石家庄PM2.5年均值超标3.4倍。
李贵欣又从网上查到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专门办理环境案件,春节后,他找到该所并委托吴玉芬律师代理此案。
在起诉石家庄市环保局的诉状中,他提出三点诉讼请求:一、请求被告依法履行治理大气污染的职责;二、承担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0元;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立案并不顺利。2月19日上午,李贵欣先后到省高院、石家庄市中院立案大厅,均未被受理。20日9时许,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接收了他的诉讼材料,之后将进行初步审查,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受理的答复。
追访当事人:
政府应就环境污染向老百姓赔偿
记者:您为什么要把环保局告上法庭?
李贵欣:非典那么严重的病毒,为啥能在几个月内被控制,因为非典发生,每个人都直面生死,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果断措施。
大气污染看上去似乎没那么急迫,因为还没有大面积的人员患病死亡,所以环保部门的治污也就没有那么有力。可是谁能保证几年、几十年之后,我们的健康没有受到当下污染的威胁?一些专家已经明确提到,空气污染对人体心肺功能会造成破坏性影响,甚至导致人减寿。所以,我们必须要对环保部门追责,如果执法到位,污染是应该能够解决的。
记者:针对环保部门的行政诉讼大多都是申请信息公开,提出行政赔偿的您是不是首例?为什么提出这个赔偿要求?
李贵欣:据我了解,我这个应该是全国首例公民因为空气污染向政府机关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环境诉讼案。
空气污染给百姓造成的损失去找谁?找企业吗?企业说,我们的排放都是达标的。而且究竟是哪个企业给你带来的损失?是钢厂,还是药厂?责任承担主体不好定。
损害已经发生,施害一方却无法确认,我就必须得找它的管理部门———环保局。如果环保部门管理到位,企业都遵守法律,按标准排放,那么空气恶化到这种程度,就说明你的标准是有问题的,应该修改标准;如果说企业没按标准排放,就说明执法有问题。总之,管理部门是要承担责任的。
我之所以提出行政赔偿,是想让每一位公民看到,在雾霾当中,我们是实实在在的受害者,不仅是健康受到威胁,经济也遭受损失,而这个损失是应该由政府、由环境管理部门来承担的,因为政府收了企业的税,是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