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 “我们买天然气时,400立方米以下按正常价,超出的部分就涨到每立方米3.5元了,这不符合规定吧?”近日来,唐县多位居民致电本报,对该县燃气公司涨价一事表示不满。经唐县物价局查实,其属违规涨价,已对其作出处罚并责令恢复正常价格销售。然而2014年1月20日,记者采访发现,目前该公司仍在高价售气。对此,保定市物价局称已责成唐县物价局处理。
【居民】
天然气突然涨价
提前未接到通知,凭啥?
据唐县王先生介绍,1月15日,他前往唐县中燃客户服务中心购买天然气,却得知已涨价为每立方米3.5元。经询问发现,该公司规定一年内购气400立方米以下的,执行原本每立方米2.4元的价格,超出部分,涨至每立方米3.5元。而自家用气量已超出400立方米。
“为什么突然涨价了?”王先生对此十分不解。他了解到,这次涨价从12月底开始,而提前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像他一样,该县不少天然气用户对此也难以接受。近日,本报接到唐县多位居民反映此事。上班族赵女士介绍,供暖季,自家每月的生活用气量平均在250立方米以上。“如果仅400立方米以内执行正常价格的话,就意味着,一年中大量的天然气都要高价购买。”赵女士说,每立方米的天然气多交1.1元,1年下来多交的钱非常可观。
由于对天然气的刚性需求,无奈,1月15日,王先生以每立方米3.5元的价格再次购买了400立方米的天然气。
【县物价局】
查实违规涨价,但高价售气仍存在
1月20日,记者来到了该燃气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据一位李姓工作人员介绍,每年4月至次年3月为一个周期,一年内购买天然气在400立方米以内执行正常价,超出部分按每立方米3.5元计算。当记者希望了解详情时,工作人员称,负责人陈经理外出,不知何时回单位,因此暂时无法介绍。
对此,唐县物价局检查所所长段洪杰证实,唐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属违规涨价。他介绍,2013年12月30日物价局调查发现,自12月26日起该公司实行涨价,截至当天,已按每立方米3.5元的高价售出4000立方米的居民用天然气。
“按照政策,肯定是不应涨价的。”段洪杰表示,根据河北省物价局规定,保定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2.4元,且该公司涨价前未执行相关程序,未组织价格听证会等,属违规涨价。对此,县物价局一方面责令该燃气公司停止高价售气,恢复正常价格;另一方面,对其高价售气的行为作出了处罚。
然而,1月20日记者采访发现,高价售气仍然存在。对此,段宏杰回应,受到查处后,该公司曾连续4天停止售气,原因是每立方米2.4元的售价远低于每立方米4.4元的进价,亏损严重。段洪杰称,目前来看,保障天然气的供应比限制它涨价更重要一些。
【保定市物价局】
责成唐县尽快处理
1月21日,记者采访了保定市物价局。经商品价格管理处张姓工作人员介绍,该局多次接到群众反映唐县天然气涨价问题,调查核实后,已责成唐县物价局处理,但该县尚未拿出处理意见。
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
据悉,河北省物价局2010年8月20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制定和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时,应事先征得省物价局同意,再依法进行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或实施联动方案,并将成本监审及听证会材料与调定价方案一并报省物价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