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档案的土地使用证
据张桂丰介绍,由于投资40多万元建设厂房,并且没有任何经营即停业,处理和峰经营部与当地银行的贷款纠纷成为了他们当时的主要工作。而办理土地证一事也就暂且放在了一边。
2002年,经过法院调解,为了偿还当地银行贷款,张桂丰和杨志坡将9.5亩土地中的部分土地和房屋抵给银行。
张桂丰等人认为,在抵给银行部分土地后,属于他们的土地还有6亩左右。但现实却与他们开了一个玩笑。
2009年,尹和等人发现有人在他们征用的土地上建设房屋。于是三名合伙人立即向法院起诉。但在法庭上,一名当事人张汉东却突然拿出了张汉东100989号、杨志坡100990号、张桂丰100991号、王青生101005号以及张汉东的儿子张亮等5个国有土地使用证。
“怎么会出现这么多土地证?我怎么会有土地证?”张桂丰对这些土地证的真伪产生质疑。
而正是因为突然出现的土地证,让张桂丰等人输掉了第一场官司。
因为张桂丰和杨志坡的土地此前已经抵押给银行,而其余6亩多土地却已经成为其他人所有。直到此时,他们才感觉到,原本属于自己的9.5亩土地,现在可能全都没有了。
但在官司结束后,他们开始对土地证的真伪产生了质疑。中新网记者看到,在张桂丰从法庭上拿回的土地证里面的内容是手写的,格式几乎相同,其中一张土地证封面上写着固安国用1994字第100989号国有土地证,该证并没有写明地号和图号,附图也十分简单,盖有固安县土地管理局的公章。
据张桂丰介绍,他经过了解得知,这批土地证办理时并没有国土局的档案登记,而是只颁发了证件。
1月15日,在固安县国土资源局,该局工作人员并没有全部查询张桂丰所说的5个证件档案,而是以必须当事人申请为由,只翻查了张桂丰的证件档案,但并没有找到。该名工作人员表示这并不是撤销等原因造成。
“如果我办理了一个假证件,就随便说任何一块地块是我的,可以么?”张桂丰气愤地说。
国土部门称解释此事“很难”
2011年,张桂丰等三名合伙人的地块开始实施拆迁改造工程。因为该地块办理多个土地证,张桂丰等人不能拿到任何赔偿。而张桂丰等人将持有土地证人员告上法庭。
而这起案件,也让法院感到十分棘手。
1月14日下午,中新网记者在固安县人民法院见到了负责该起案件的主审法官熊贺林。他告诉记者,由于房屋已经拆迁,很多被告都已经搬走,很难与之取得联系,耗费的时间比较长。
熊贺林认为,在案件中出现的多个土地证,需要国土部门调查确权,并作出合理的解释,否则法院很难作出判决。
张桂丰说,在案件立案后,他们多次到固安县国土局要求明晰产权,但是至今,固安县国土局依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16日上午,记者随同张桂丰再次来到固安县国土资源局。固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建辉表示对此事不清楚。当记者继续追问时,刘建辉以上厕所为由,走出了办公室。
张桂丰告诉记者,他们曾经找过原地籍股工作人员胡志良办理所征土地的土地证,但是没有办成。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固安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副局长胡志良,胡志良称,因为张桂丰等人没有提供土地征占手续的原件,所以没有为他们办理土地证。而对于出现写有张桂丰等人名字的土地证,胡志良表示,不清楚此事,涉及到法律法规方面的事归固安县国土局法制股负责。
固安县国土资源局法制股一名工作人员称,只要是固安县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土地证都有档案登记。对于张桂丰提供的没有档案登记的土地证,他很难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