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 “原本是我们的土地,怎么就成了别人的?国土局怎么就给他们颁发了土地证?”看着眼前正在建设商品房的土地,张桂丰已经记不清他是第多少次向别人说出自己的疑惑了。
张桂丰是河北省固安县的一名村民。20多年前,他和其他两名合伙人一起成立公司,并花费12万元购买了9.5亩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没有经营下去,只剩下建设了一半的厂房。
然而,几年后,在这三名合伙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当地的国土部门却将该片土地登记到了几名自然人名下,而且还有土地使用证。
虽然三名合伙人在了解情况后就开始了自己的法律维权之路,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和当地国土部门的沉默,加上产权的多次交易和新证的办理,让该片土地的产权归属变得越来越模糊。
现如今,三名合伙人中一名已经去世,另外两人也已经年逾花甲。“我就想弄明白,到底我们的土地怎么就没了!”头发已经鬓白的张桂丰反复向记者说。
投资40万只剩下了土地
据张桂丰介绍,1991年,他和尹和、杨志坡(已病故)合伙开办了固安县和峰进口国产汽车配件经营部(以下简称和峰经营部)。
为拓展业务,三人决定筹建固安三龙汽车配件厂,在经过固安县企业局批准立项后,和峰公司在1992年12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92)土建字63号《批准用地协议书》。
随后,三名合伙人以和峰经营部的名义与固安县固安镇高庄头村签订了《建设用地协议书》,在固安县固涿路北侧、固安一中住宅西侧征用了高庄头村9.5亩土地,向高庄头村交付了征地补偿款,并向固安县土地局交付了土地管理费。
在他们出示的一份《合作协议书》上,中新网记者看到该协议书规定,尹和、张桂丰、杨志坡三人合伙在高庄头村征地,合伙建厂,征得的土地及资产属三人共同所有。
原高庄头村村支书赵广义1月13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也对张桂丰等人的说法进行了证实:1992年,张桂丰等人确实征用了村里9.5亩土地。赵广义说,他当时将征地补偿款和一些树木的补偿款都交到了村委会,单据也保存在村里的会计手里。
财富也伴随着风险。据张桂丰、尹和二人介绍,由于供货对象出现问题,他们规划好的项目不得不匆匆下马,而正在建设的厂房也只能停工。而此时,他们已经投资了40万元。
一直到1997年,刚从失败背影里缓和回来的张桂丰等人才想起,应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据张桂丰介绍,在他们申请办理土地证时,曾与县国土局工作人进行过接触,该名工作人员已经同意他们可以办理证件。但是第二天,他们却被告知证件不能办理,但具体原因没有过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