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资讯 视频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健康 原创 商超 美食 游戏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首页 > 资讯 > 河北 >

保定即日起三环内城区将全面“禁煤”

人查看 0人评论 分享到:

| |

2014-01-07 09:37:26
收藏 来源:燕赵晚报   编辑:张欣怡

  [河北新闻]近日,保定市政府发布通告称,该市将分两个阶段禁止三环以内销售、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以有效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防治大气污染。从即日起,三环以内区域全面禁止新、改、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

  按照通告要求,保定市区东三环、北三环、西三环、南二环围合区域,划定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从“禁煤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

  “禁煤区”内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按区域、期限分两阶段自行淘汰,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由辖区政府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其中第一阶段为2015年12月31日前,城区二环路围合区域。第二阶段为2017年12月31日前,东、北、西三环与南二环围合区域。“禁煤区”内的燃煤设施,在淘汰之前必须燃用低硫分、低灰分优质燃煤。自2016年1月1日起,城区“禁煤区”内将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

  保定市政府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需要,适时划定新的“禁煤区”。该市环保部门将加强对集中供热、电厂锅炉以及在用燃煤锅炉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保定市政府发布通告中的“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以及硫含量大于0.3%的蜂窝煤,硫含量大于0.5%、灰分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硫含量大于30mg/立方米、灰分含量大于20mg/立方米的人工煤气等。

网友评论

邯郸之窗 版权所有 地址:邯郸市水院北路甲23号 客服热线:400-707-4888 经营许可证:030030号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82615762 通信管理局ICP证:冀B2-20080045 冀ICP备13008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