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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供暖收费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是当前最受市民关注的民生话题。2007年,《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颁布,规定按照面积收费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建筑面积的90%,并要求积极推进按用热量收费,逐步取消按面积收费制度。但是,这一惠民政策在张家口市康保县并没有落地,该县不仅没有推进开展按用热量收费工作,还坚持按照全部建筑面积收费。与此对比,张家口市区却是按照建筑面积的75%收费,康保县此举受到广大居民的质疑。
康保县取暖费按建筑面积的100%收取
据居民代表李先生介绍,康保县的供热收费是按照建筑面积的100%收取的,那些没有供热的阳台、储物间等都被算进了供热面积里面,并且违反了省里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不合理也不合规定。并且,这样的收费标准不是康保县个别小区,而是全部。
在康保县广场小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今年她家就是按照建筑面积的100%收取的取暖费,一共交了2200多元,如果按照规定,就算最高也只能收90%的,那就是不到2000元。“康保县不执行省里的规定,我家每年都要多花200多元的取暖费,虽然钱不多,但康保县这么多居民,加起来可不是个小数目。”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省政府就出台了《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热费可以按用热量或者房屋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计收,但是,按房屋建筑面积一定比例计收热费的,其比例最高不超过房屋建筑面积的90%,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扩权县(市)政府确定。并要求设区的市、扩权县(市)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按用热量计收热费,并制定具体收费办法,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的制度。
为了落实这一惠民政策,河北省物价局随后下发了关于贯彻《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强调《办法》规定的计价面积占建筑面积90%的比例是最高限。
按照这一政策,张家口市主城区进行了调整,按照建筑面积的75%计收取暖费。
但是,这一政策在康保县并没有落地,该县持续到目前,一直按照建筑面积的100%收取热费,明显违反了省里的有关规定。
居民呼吁尽快制止违规收费
康保县居民代表李先生告诉记者,了解到省里的有关政策之后,他多次找到康保县物价、住建等部门,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2013至2014年度收取取暖费之前,康保县物价部门还发布了通知,明确表示还要继续维持按照建筑面积的100%收取取暖费。
居民代表表示,很明显,康保县按照建筑面积的100%收取取暖费是违反《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让人疑惑的是,针对这种违规收费,康保县物价部门不是制止,而是发出通知同意这样收费,实在让居民想不通。
居民代表说,张家口市区都是按照建筑面积的75%进行收费,而康保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居民收入本来就低,却违规按照建筑面积的100%进行收费,这太不合理了。他们希望能尽早制止不合理收费,让惠民政策在康保县落地,让更多居民得到实惠。
张市物价局将调查核实
针对居民反映的违规收费问题,记者和康保县物价局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答复记者,康保县按照建筑面积的100%收取取暖费没有问题,是经过康保县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的,并且收费标准上报张家口市物价局后得到了同意批复,记者有疑问可以咨询张家口市物价局。
记者注意到,根据《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按建筑面积收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扩权县(市)政府确定,据此,其他部门应该无权确定收费面积的比例。
昨日,记者就康保县取暖费一事联系了张家口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给记者详尽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