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大病保险明年将全省推开
在石家庄、唐山两市试点的基础上,明年河北省将全面推进居民大病保险。记者从省卫生及省委了解到,目前两市的大病保险运行良好,为新农合报销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患者解决了很多困难。
今年初,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河北省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各设区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保障范围是在参保(合)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其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这一政策将弥补全民医保的短板,有望终止城乡家庭“因病返贫”现象。明年,大病保险将覆盖全省城乡居民。记者还了解到,为充分利用新农合基金,保证参合农村居民最大程度受益,对当年统筹基金结余(含风险基金)超过15%或历年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25%的县(市、区),要根据结余情况制定二次补偿方案,对当年住院或/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的参合农村居民给予二次补偿。通过二次补偿使当年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历年统筹基金结余率控制在2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