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驾考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过关的几率,邯郸的武女士想出了一个“妙招”,让老公当“教练”,趁着夜深人静在大马路上练车,可惜驾驶证还没有拿到手,就因无证驾驶被民警“逮”了个正着,最终夫妻俩双双被处罚。
5月13日零时30分,邯郸交巡警机动执勤一大队在主城区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当民警巡逻至人民路与前进大街时,发现一辆走走停停、慢慢悠悠行驶的白色雪弗莱轿车,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辆,并要求女司机出示驾驶证。此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慌张的挡在女司机面前坦言称“她在练车,有事找我就行!”
经了解,两人是夫妻关系,女司机武某即将要参加驾考科目二的考试,为了能够顺利通过科目二考试,便叫丈夫王某充当起临时“教练”,专门选择在深夜且道路车辆较少的地方练手。通过核实,武某的确未取得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其丈夫王某已是有多年驾龄的“老司机”。针对这对夫妻的危险做法,民警分别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马路不是“练习场”,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对于刚学车的武某来讲很难提前察觉并做出应变,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后,夫妻二人纷纷表示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武某因无证驾驶被处行政拘留及罚金,其丈夫王某也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
交通违法,源于对生命的藐视,对法规的无视。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是每个驾驶人的责任。请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交通安全要靠你我他。
警示:无证驾驶危害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而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对于无证驾驶的处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邯郸交巡警机动执勤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