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0日早晨七点多,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一大队应急中队民警在南环路与滏河大街辅道处执勤时,在对过往车辆进行常规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内的驾驶人明显有酒气。随后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并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驾驶人宗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和驾驶人及其家人交流的过程中,民警了解到,因为5月10日是母亲节,宗某某就专程驾车带着母亲、爱人、孩子一起出游,希望能给操劳大半生的母亲和辛苦照顾家庭的爱人过一个有意义的母亲节。没想到头一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还会有酒精数值。
“母亲节”这一天,大家都希望能给母亲们过一个幸福、有意义的母亲节。不过宗先生今年“母亲节”送给自己母亲的却不是惊喜,而是惊吓。最终,宗某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扣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酒驾的危害一直在重复,可总有些驾驶人仍旧心存侥幸酒后驾驶,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关爱自己的家人的不负责。邯郸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如果您第二天有驾车出行的计划,那么前一天就不要饮酒,以免因隔夜酒影响您的行程,甚至引发事故危及生命。对所有的母亲来说,孩子一生平安才是“母亲节”最好的礼物。
(邯郸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