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疫情并未结束,已有市民群众放松警惕,开始约酒撒欢,更有甚者,醉酒后直接开车上路,将自己与他人置于危险之地。近日,邯郸一男子因涉嫌醉酒驾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被民警查到
王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
3月15日,邯郸交巡警机动执勤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滏河大街与丛台路南200米处设卡进行酒驾专项治理。22时30分许,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冀DQ***H轿车在距治理点60米处突然拐入便道。见状,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只见驾驶员王某神情慌张、眼睛迷离,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检测结果为89mg/100ml
王某被带上警车前往医院采取血样
随后,民警将王某带上警车前往医院采取血样,通过司法鉴定中心依法对其抽血样本进行检验,结果显示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2.6 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王某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目前,王某一案已移交至丛台区刑警大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某接受抽血检验
最终,王某接受了处罚
在此,邯郸交巡警机动执勤一大队提醒广大朋友们: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贪杯,置自己与他人安危于不顾。疫情当前勿忘交通安全,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对此,机动执勤一大队将继续加大力度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交通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为复工复产营造良好交通环境,确保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