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2019年完成投资14.12亿元,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262公里。2020年邯郸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投资10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968公里。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不仅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
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简称《意见》)中,要求各地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日前,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下面就《通知》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明确地方各级责任。《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推动省级人民政府明确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统筹和指导监督,切实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好乡、村主力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完善运行机制。《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积极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大力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管理养护能力建设,优化机构职责配置,完善人才培养吸引和激励保障制度,落实乡级专职工作人员,开发公益岗位;对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绩效管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投资挂钩。
开展改革试点。《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结合交通强国建设要求,推动省、市、县人民政府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遴选部分工作基础较好、典型示范带动性强、推广价值高的地区向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推荐作为试点区。试点区推荐报告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提交,内容包括试点主题、试点单位、试点内容、预期成效等。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将择优遴选部分推荐试点区进行跟踪指导,总结提炼其好的经验做法纳入后续“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中。
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障措施
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地方各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有序推进《意见》及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作为,既要做好具体改革举措推进,又要做好牵头改革任务统筹协调;既要抓好本部门改革,又要加大对地方改革的指导。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各省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推动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等,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奖励或增量补助;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助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作用。
强化跟踪督导落实。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和评估,跟踪分析改革进展情况,评估改革推进效果,及时研究解决矛盾问题,适时调整政策措施,抓好改革落实,提升改革实效。各省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每年年底前要根据改革实施方案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报送改革进展情况。
(邯郸交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