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21时15分,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民警巡逻时接指挥中心派警称一辆黑色奔驰轿车停在在中华大街与人民路东南角的左转弯道中间,导致后方车辆出现长距离拥堵,需民警立刻赶往现场进行疏导。
接到派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黑色奔驰车辆仍未移动,后方车辆已自行变道驶离。民警正欲上前询问,一名三十多岁左右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踉踉跄跄地从车上下来,扶着车吃力地站着,神情恍惚。看到这种情况,民警快速上前扶住男子,询问他是否身体不适,为何把车停在路中间。男子被问的哑口无言时,民警闻到了他身上一股浓浓的酒气,当即问道,“你是不是喝酒了?请把你的证件出示一下!”该男子低头承认,自己由于醉酒在等红绿灯时睡着了,醒来后就看到民警朝自己走来了。
证件核实后,民警先用测酒仪对该男子进行了初步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16mg,属于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带领男子到达指定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男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能申领。目前,车辆已被暂扣,案件移交刑警大队进一步处理。
在此,邯郸交巡温馨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人尽皆知的道理,如果该男子没有摘掉档把,睡着后车辆自行移动,将会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安全行车,警钟长鸣,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共同珍惜。
(邯郸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