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0日晚上23时50分左右,邯山三大队民警在河沙镇高速路口配合执行新型冠状肺炎安检任务,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检查车道接受检查,经公安和卫建部门检查该车司机身份证和体温正常。正当执勤民警郑培东准备放行时,靠近车身的他闻到了车里浓浓的酒味,而车上只有司机一人,不言而喻,司机可能涉嫌酒驾。不出所料,将司机带至复检区用测酒仪呼气检测,该驾驶人的检测值为42mg/100ml,已达到了酒驾标准。民警随即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面对民警提出查看驾驶证的要求,该男子推三阻四,不予配合,在民警的一再询问下,才承认自己还未取得驾驶证。
后询问得知,该男子为魏县人,当天晚上在家喝了几杯酒,驾车返回邯郸,想着疫情期间,民警都去防控点执勤,酒驾查处力度减弱,所以才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谁知刚一到达河沙镇高速口检查站就被查获,真是悔不当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