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平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依法严查严打,全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2020年2月7日14时40分,违法行为人谢某勇(广平县南阳堡镇某村人)与妻子郑某,在明知疫情防控期间,在未开具出行证明的情况下,驾驶电动车从家中至城区内购买灯笼等物品,行至广平县广安路东段的疫情防控卡口,见卡口进出需要查验证明,二人随即从小路绕行欲躲避查验进入城区时,拒不听从劝阻,气焰嚣张,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拉扯,致使执勤民警防护服损坏、手部损伤,后谢某勇逃离现场。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纪刚高度重视,要求从速从快对逃离现场的违法行为人谢某勇开展追捕,并予以严厉打击,在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秦身良的组织指挥下,城关派出所民警全力开展抓捕工作,在强大震慑下,违法行为人谢某勇于2月7日19时投案自首。
目前,违法行为人谢某勇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我县辖区群众的人身安全,民警不顾个人安危开展疫情防控,亦应受到尊重。请广大群众遵守防疫措施规定,多一分理解,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切勿图一时之快,逞一时之气,行违法犯罪之事。
(广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