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面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管控的通告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播源和传播途径,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之前,全面加强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管控。
一、除疫病研究和疫病防控等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外,一律停止陆生野生动物猎捕活动。
二、禁止一切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
三、暂停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经审批许可的,暂停实施。
四、暂时关闭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对外开放;关闭动物园、野生动物园、萌宠园等参观场所,停止马戏团等一切与陆生野生动物有关的展演活动。
五、林业、公安、交通运输、动物防疫、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网络监管等有关部门,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网络销售和运输携带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六、对所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严格实行“六项封控隔离措施”:1.在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外醒目位置张贴封控隔离公告;2.在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外围设立封控隔离警戒线;3.严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调入调出野生动物;4.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出入车辆和人员进行全面消毒;5.禁止食用野生动物;6.禁止非饲养人员和非监管人员进入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七、加强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野外巡护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现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等情况随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严禁以救护收容名义买卖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随意放生陆生野生动物至野外环境。
九、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出售购买、驯养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违法线索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
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违反本公告行为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监督举报,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线索举报及值班电话:8062776。
邯郸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