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我省已于1月25日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按照省政府决定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防控工作实际,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坚持市、县(市、区)、乡(街道、镇)、村(社区)四级联动。各县(市、区)要成立与上级相对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层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有序组织防控工作。各级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与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享与措施联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全面细致深入排查。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存量”,乡镇社区(农村)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居民、返乡人员动态开展逐人逐户地毯式排查,对有发热症状、武汉等入邯人员和近期去过武汉的回邯人员,建档立卡,分类统计,确保不漏一人,及时采取救治、隔离等措施。各级党政群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对干部职工进行全面排查,逐人进行健康筛查,询问是否有赴武汉旅行情况和相关疫情病例接触史。节后开班,要严格落实进门体温检测制度,倡导戴口罩上岗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三、实施交通卫生检疫。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检测点力量,对车站、机场、高速口等重点部位入邯人员体温筛检全覆盖,特别对湖北方向来邯、省外来邯、省内已有疫情地区来邯的所有车辆、人员重点筛查。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落实车站、机场、客运站及交通工具日常通风消毒、工作人员一律戴口罩等措施,切断可能传染源。
四、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强化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能力建设。按照“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完善救治网络,加强发热门诊筛查,严格首诊负责制,优化诊断流程,实行定点收治,集中专家资源,中西医并重,全力做好病例救治,确保将病死率降至最低。强化医务人员安全防护,严格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
五、减少取消聚集性活动。停止举办大型聚集性群众文化旅游活动。对大型文旅场所和体育设施立即启动管控。对商场、超市、饭店、宾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立刻采取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必要防控措施。各级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立即停止任何形式的培训。引导群众春节期间和疫情防控时期减少聚集和走访活动。
六、加大卫生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特别要加强农市场清洁、消毒和通风。组织集中开展城市道路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及时转运,减少传染病传播途径。倡导口罩文明、防护出行,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七、统筹人员物资调配。全面摸清药品器械、防护用品、救护车辆等应急物资储备底数和现实需求,加强与生产企业、承储单位沟通对接,强化物资调集储备。各级疾控、医疗、120急救等应急队伍和专家组要分梯队24小时备勤,随时待命;应急药品、器械、车辆等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八、有效管控宣传教育。实行严格的疫情报告、信息发布,加强舆情管控,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学解疑释惑,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升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九、保障市场供应。严密监测市场供销情况,切实保障商品供应。严密监控商品价格波动,严查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十、强化应急值守。各级各单位要坚决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规定。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一线工作人员全部取消休假。卫生健康系统和各级定点医院、疾控机构工作人员保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进一步做好信息报告,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时限报送信息,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邯郸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