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晚,邯郸交巡警支队冀南新区大队在查处酒驾中,遇见惊人一幕。
当晚21时许,一辆白色起亚牌小轿车驶进马头镇霸王渠大街临时检查点。经过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初步检查发现该男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民警要求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该名男子态度也是出奇的配合,主动承认自己是在离检查点不远处的饭店喝了酒。然而令在场民警没有想到的是,通过警务通进一步查询得知,该男子的驾驶证并非C1而是三轮摩托车D本。
最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司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24分,并罚款3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