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相识、“相知”,以为遇到“真爱”,很可能掉进对方精心布置的陷阱。
今年5月,衡水市区的王先生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和一名叫“宋某”的女性朋友相识,通过几日的微信聊天,“宋某”经常对王先生嘘寒问暖,单身的王先生备感温暖,俩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几天后,“宋某”通过微信告诉王先生来到了衡水北站要找他,依照老家的习俗,要王先生先发个299元的“见面礼”红包。此时的王先生见面心切,很快转账299元。之后“宋某”又以“我爱你”“天长地久”等各种理由让王先生再次转账520元、999元等,共计3520元,后失去联系。发现被骗后,王先生随即到衡水高新区公安分局北站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办案民警经大量工作,确定犯罪嫌疑人“宋某”实为河北邱县的男子邢某。因邢某常年不在家中,办案民警几次远赴邱县抓捕未果,后多次与其亲属见面,摆事实,讲法律,讲政策,敦促邢某亲属规劝其投案。近日,犯罪嫌疑人邢某在其亲属陪同下到北站派出所投案。经讯问,邢某对其在网上用“宋某”女性身份以“谈恋爱”的名义,实施诈骗41起,共骗得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邢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