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司机一杯酒 亲人泪两行
近日,邯郸交巡警支队防控大队民警在一次夜查行动中,遇到一位驾驶人,该驾驶人被查后十分后悔,痛哭流涕、甚至对天发誓绝无下次。
11月20日,邯临中队民警在中华大街新二中门口设卡,对酒后驾驶进行治理,当一辆车牌号为冀DB**79的轿车即将到达治理点时,突然掉头离去。但被后防民警及时拦下,民警发现该司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因为当时车内就司机一人,车门一开,就飘出一股酒味,身上也散发着浓重的酒气。随后,民警便要求司机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此时,司机的神情变得很紧张,并不承认自己喝酒驾车的事实,还称自己就吃了一个面包。
这样说法民警肯定不会相信,说着说着,司机突然抽泣了起来,告诉民警自己确实喝了酒,但是因为老家出事了,所以才开车出来的,“我求求你们了,能不能照顾我一次,我真的是第一次……”。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回中队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请为了生命安全
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谨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