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
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马冬胜 通讯员 姚莉 陈志丹)11 月 26 日,邯郸市涉县人民检察院就张某某等 3 名未成年人勾结 11 名在校初中生(均未满 16 周)盗窃电动车和电动车电瓶一案,召集涉县团委、涉县教体局法制科以及涉县一中等学校主管法制安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
检察官首先向各部门通报了该案的案情并就做好下一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挽救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希望大家积极献言献策。今年 5 月,三名已年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张某某、卢某某、王某某在初中毕业后不愿继续上学,闲散在家,通过 " 快手 " 认识了在校初中生王某、曹云某、张某、樊某、龙某等 11 人,纠结在一起,驾驶摩托车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作案五起,盗窃电动自行车 3 辆、电动自行车电瓶 14 组,涉案金额达 5000 余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在校的 11 人因未满 16 周岁,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家长和学校严加管理。
在此次联席会议上,涉县人民检察院就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检察建议:首先建议各学校要加强与所在地派出所联系,及时通报、了解警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其次要加强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对学生的到校和回家情况及时沟通,坚决杜绝学生夜不归宿现象发生;再次提醒家长对学生在家使用手机和社交情况进行监管,尽量让孩子减少与社会不法人员的往来。同时呼吁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相互衔接的未成年人联动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