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友爆料:11月14日,有群众发现,在邯郸市武安一道路边的花池旁扔着个刚出生的小女孩儿。粉色包裹里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孩子的出生日期是“11月13日”...
孩子刚出生一天即被抛弃,这做父母的可够狠心的!!
现场群众目测看不出孩子有什么毛病,不知道她的亲生父母为什么这样干…
热心群众报警后,幼儿已暂由警方抱走。请知道内情的人士及早提供线索,也希望女婴的父母幡然醒悟,尽快把孩子认领走!
教育专家称:“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也是孩子的守护神,有父母的陪伴,孩子才有一个完整的人生。孩子即时被送到福利院,其实对他们成长是不利的,因为孩子不能缺少父爱和母爱。即使孩子患有疾病,家长也应该多为孩子争取治疗机会,不要轻易遗弃孩子。遇到困难,可以向社会寻求救助,否则会给孩子的身心造成永久的伤害。”
弃婴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的遗弃罪进行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其行为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还将涉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