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交通事故的人身伤害,增强交通参与者“安全带 生命带 前排后排都要带”的安全意识,把使用安全带落实到“全车型、全乘员”,从2020年1月1日起,河北高速交警将从严查处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全面打响“一人一带”攻坚战。
处罚标准
2020年1月1日前,河北高速交警将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原则,对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一律进行处罚,对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以教育纠正为主。
2020年1月1日起,河北高速交警将对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
对于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对驾驶人按照“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以罚50元,记2分的处罚;
对于乘客未系安全带的,对乘客按照“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对于安全带残缺不全等无法使用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随着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的不断提升,驾驶员和副驾驶乘车时使用安全带已经逐渐成为大家的共识和习惯,但是后排乘客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和占比却低得很多。河北高速交警提示:车辆在遇到事故后翻滚中,后排的离心力更大,乘员更容易被甩出车外,被撞击发生严重伤亡,后排乘客上车也请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