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有些酒驾司机为了逃避处罚
想尽各种借口,可谓是“花样百出”
可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近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冀南新区大队民警在中华大街开展酒驾专项治理时,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在行驶至检测点100米处突然停止不前。后方民警发现这异常现象后立即上前进行检查。
驾驶人下车后一边攀关系,一边企图将酒驾的事推给同车伙伴。然而民警发现驾驶人双眼迷离,身上还带有浓烈的酒气,便将其带上警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由于驾驶人不配合民警进行酒精检测,也拒绝向民警出示任何证件。 民警只好先把驾驶人带到大队,经过耐心劝说后,驾驶人才同意配合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体内每百毫升血液当中含有63毫克酒精。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此时驾驶人仍抱有侥幸心理,企图以沉默的方式来对抗执法,从而逃避处罚。 民警通过查询驾驶人所驾驶机动车的车牌号,显示该车主就是该驾驶人,该驾驶人还属于无证驾驶。
最终,民警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先关规定,对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对其无证驾驶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邯郸交巡警温馨提示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