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一中年男子
喝完小酒,心情不错
熟练地跨上了陪伴他已久的座驾
摩托车
嘟嘟嘟地就上路了
......
22时40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渚河大队在中华大街南环桥附近执勤时,一位身着蓝色上衣的男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轻便小型摩托车摇摇晃晃的途径检查点,看到此处有民警正在检查,便想要驾驶摩托车掉头逃离。
见状,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对其进行检查。该男子被拦停后,民警看到男子面部赤红,身上散发着浓郁的酒气,随后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驾驶人称“我没有开车,驾驶的不是摩托车”/
/“摩托车不是机动车”/
在此过程中,该驾驶人非常不配合民警工作,想尽各种借口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与此同时,民警对该男子驾驶的摩托车型号进行了鉴定,确认其驾驶的摩拖车属于机动车。
经过多次劝说,驾驶人答应配合民警检查。然而该男子嘴上答应“配合检查”,但在酒精测试过程中却不按要求进行,第七次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该驾驶人带往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驾驶人面临的处罚
经检测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22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驾驶人将面临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处拘留的处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目前,该男子已被移送至邯山区刑警队等待进一步处理。
(邯郸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