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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身边朋友都在讨论邯郸轨道交通的事,据我了解,这个项目也规划了好多年了,不知什么时候能够动工?制式还会否调整?建议上地铁,最次也要是单轨。”
邯郸市人民政府回复
一、关于建地铁还是单轨问题。
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对轨道交通建设申报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意见指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除有轨电车外均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履行报批程序。地铁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上。引导轻轨有序发展,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
我市2018年生产总值3454.3亿元,市区常住人口为359万人,虽然达到了建设地铁的规定要求,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43.4亿元,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300亿元以上的建设地铁申报条件。为此,我市轨道交通只能以轻轨系统进行规划申报。综合考虑运量需求、工程投资和对城市环境景观影响等因素,敷设方式拟以高架为主,系统制式拟采用跨座式单轨。
二、关于系统制式能否调整问题。
国办发〖2018〗52号文明确规定:已经国家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变更。在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如因城市规划、工程条件、交通枢纽布局变化等因素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功能定位、基本走向、系统制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建设规划调整程序。建设规划调整应在完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后予以统筹考虑。为此,建设规划经国家审批后,系统制式一般是不再进行调整的。
三、关于什么时候能够动工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从规划到运营大致需要经过如下几个阶段:线网规划—建设规划—工程预可研—工程可行性研究—建设总体设计—建设初步设计—建设施工图设计—建设施工—线路运营。其中,线网规划需通过市委、市政府、市规委会审定和省住建部门的技术审查;首轮建设规划需要通过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委审核;国家发展委会同城乡建设部审核通过后报国务院审批;建设规划经国务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轨道交通项目审批准备工作,轨道交通项目审批由省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按照相关程序审批(核准);项目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分析论证、多次修改完善,已于2017年完成了优化修编,并于2018年相继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规委会研究审议和省住建厅的技术审查。2018年11月21日,市政府下发“邯政字【2018】98号”文件,对《邯郸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了正式批复,标志着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已全部完成市内审定程序,正式进入建设规划的编制完善和上报审批阶段。
2019年以来,我市围绕“加快推进近期建设规划上报审批”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审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稳步推进申报前各项准备工作。截至目前,《邯郸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主报告以及环评影响、社稳评价、客流分析、系统制式、文保影响、用地控规、历史名城影响等专题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近期将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进行初审。下一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既定目标,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报批计划、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力争早日完成国家审批程序,为我市轨道交通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