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一名13岁男孩独自骑电动自行车上学途中,因为担心迟到强行闯“红灯”,结果被一辆轿车撞倒导致腿部骨折。近日从邯郸市交警部门获悉,伤者存在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应该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据介绍,9月18日下午1时51分许,邯郸市丛台路与滏东大街交叉口南北方向为红灯,众多行人自觉停在白色“实线”外侧。突然间,一名身穿深色上衣的男孩骑黑色电动自行车从人群中窜出,沿滏东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道路中央时,与一辆飞速而来的红色轿车相撞。
据现场监控录像显示,由于撞击比较猛烈,电动车自行车飞出数米远,而男孩直接腾空而起,落在轿车上又被弹起,然后重重摔在地上,场面异常惊险。
民警经过调查,受伤男孩年仅13岁,当时骑电动自行车去往学校,途经丛台路与滏东大街交叉口等红灯,发现南北车道暂时无车,便试图快速通过,未料到酿成事故。
男孩虽然严重受伤,但违反了车辆、行人要按交通信号通行的交通规定,以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年岁的规定。同时,肇事车辆也违反“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最终认定受伤男孩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据了解,医务人员经过全力抢救,骑车男孩无生命危险,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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