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排放控制区禁止驶入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大货车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乔宾娟)日前,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2019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0日,划定邯郸市货运车辆低排放控制区,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货运车辆采取限行禁行措施。
低排放控制区的范围为市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各县(市、区)在本辖区城区范围自行划定低排放控制区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低排放控制区和邯大公路东环南延线以西路段、中华大街永年界至成峰公路段、邯武快速路西环路至永峰路口路段,限制驶入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以及其他中型和重型货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马车。
低排放控制区禁止驶入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总质量3.5吨及以上)。确需驶入低排放控制区和限行路段的,须到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