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邯郸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日通报6起典型案件。
1、磁县时村营乡西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红青克扣群众财物问题。2018年6月,西李庄村在实施气代煤工程中,未按规定标准补偿村民土地补偿款,少支付村民补偿款2160元。村党支部书记李红青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8月,李红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少支付款项全部退还给群众。
2、武安市活水乡常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帅等人违规审核通过建档立卡贫困户问题。2015年8月,活水乡常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帅,党支部委员闫海龙明知村委会副主任代何兴父母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条件,仍审核同意,代何兴对此未予制止,未提出异议,致使代何兴父母违规享受相关扶贫政策。代何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代何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帅、闫海龙、代超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成安县北乡义镇民政助理梁秀江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0年底,北乡义政府工作人员师某某,违规申请农村低保,乡民政助理梁秀江明知其不符合低保条件,仍违规为其办理了低保手续。2019年6月,梁秀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曲周县槐桥乡王赵庄村党支部书记王俊章乱收费、克扣群众财物、违规处理集体资产等问题。2016年12月,王俊章违规变卖集体资产6台水泵得款2.4万元;2017年,违规收取休耕土地旋耕费5.17万元;2017年至2018年,克扣免费配发麦种3.1万斤,转卖2.8万斤得款2.8万元,赠送给亲戚3千斤。上述违规款用于村务开支且均未入账。2019年6月,王俊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临漳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负责人王彬、治超中队原负责人梁晓红违规执法问题。2017年12月6日,临漳县交警队暂扣李某等人驾驶的11辆超载大货车。执法过程中,城区中队工作人员未告知救援公司拖车费应由交警部门承担,导致救援公司向车主收取拖车费23000元;治超中队工作人员长时间未对暂扣车辆作出处罚,影响暂扣车辆正常运营,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2019年8月,王彬、梁晓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拖车费用退还给当事人。6、涉县辽城乡西泉村党支部原书记贾伏用,现书记张水利,原村会计贾中太套取国家中药材种植补贴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贾伏用、张水利、贾中太在西泉村任职期间,协商决定以虚报亩数方式,套取中药材种植补贴资金,用于村民务工及其它村务支出共计10.7585万元。2019年8月,贾伏用、张水利、贾中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