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以“内部房源”为诱饵,通过伪造购房协议,诈骗购房者20余万元。9月16日,据邯郸市磁县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7月8日,磁县居民王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称邯郸市一家房地产公司员工于某某诈骗其购房款20余万元。 民警经过详细核查,于某某今年35岁,邯郸市磁县路村营乡人,2010年9月曾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去年6月8日,于某某利用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谎称拥有“内部房源”可以优惠,骗取受害人王某的信任,多次以交纳首付款、办理房产证等手续为由,先后收取王某现金及转账共计21.4万元。 而房地产公司明确表示,王某购买的楼房尚未对外销售,于某某提供的购房协议和收据上的公司公章、财务章并非公司出具,均系伪造。 9月10日,磁县警方在邯郸警方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技术手段,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