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邯郸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
河北新闻网9月4日讯(记者董源)今天上午,从《邯郸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办法》经邯郸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10月8日起施行。
据介绍,邯郸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日处理量约为1500吨,主要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资源化利用率较低,潜在环境危害较大。2017年,邯郸市被住建部列为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始在部分小区、党政机关试点推行。《办法》的出台,对加快推进邯郸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实现邯郸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办法》共八章65条,主要从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职责分工、宣传引导、规划建设、源头减量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 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其中,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是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基础,更是重点和难点。《办法》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限制过度包装并依法回收产品和包装物,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等餐具,大中型农贸市场应当实现废弃物就地就近处理。
为防止混合收集和混合运输,《办法》建立了相互监督机制,收集单位要做到不分类不收集,运输单位要做到不分类不运输,群众对混合收集和混合运输可以投诉举报。另外,《办法》还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分类管理荣誉管理体系和投诉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