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
邯郸市机动车的限行尾号是2和7
一辆白色宝骏轿车
因尾号限行被民警拦下
可这一检查却发现大问题
8点50分许,邯郸交警渚河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发现,一辆车牌照为冀D***7Y的白色宝骏汽车在人民路上行驶,而该车尾号当日限行。指挥中心民警立即通知路面巡逻交警进行拦截查处,巡逻民警在人民路台大酒店门口将其拦停。
当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悬挂的前牌照与后牌照不符,前牌照简单的用橡皮筋套在原始号牌上,民警轻轻一拽就将套用的号牌摘下。
然而面对民警,该车驾驶人却表示:前面悬挂的车牌号是自己小区其他业主的车牌,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进出小区想借用其他业主的车牌,省下一份出入车库的费用。不过以往,每次通过门禁之后,他都会把车牌拿下来,而这次却忘了。
最后,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驾驶的车辆依法暂扣,同时该驾驶人因悬挂他人机动车号牌,被处以两千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最后要提醒各位驾驶人
对于任何违法行为
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希望各位驾驶人守法出行,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