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机关事业管理局获悉,目前,已有60个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全市1042家公共机构将于9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按照《邯郸市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先行在市内八区一县党政机关公共机构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域范围包含邱县、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更好开展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市组织召开全市八区一县和81个党政机关参加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会3次,邀请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高级工程师张黎讲授“公共机构如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课题。
根据《实施方案》,分类投放容器将统一外观和规格,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湿垃圾、有害垃圾、干垃圾”进行四分类。各公共机构根据实际,确定垃圾分类投放点数量和位置,优化分类垃圾桶布局,合理确定垃圾收集容器或收集点数量和设置位置,保持容器干净整洁。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和如期完成,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我市将加大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力度和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许殿芳介绍,目前,在垃圾桶、宣传栏等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市直党政机关开展率达到80%,市直企事业单位开展率达到20%。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市领导“规范试点,以点带面”指示精神,在党政机关已初步建成科技中心、交通大厦两个示范区,医院、学校、银行、宾馆、机场、车站、公园、场馆、公益性服务窗口等10多个企事业试点单位正在抓紧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