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取暖费的收取到底是按房产证上的面积还是按照其他依据?这个问题困扰了渚河路51号院的居民已经有好几年了。居民们说他们房产证上的面积是60.4平方米,但热力费却是按照65.4平方米收取的,那么为何会有5平方米的争议呢?
居民们告诉记者,渚河路51号院之前是自来水公司家属院,2013年之前供暖由水司统一安排负责。2013年之后,就由原热力公司也就是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第一年收费时,住在这里的李女士就发现自家的供暖面积和户型面积不符,明明是60.4平方米的房子,却要求交付65.4平方米的取暖费。
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找了热力公司的测量人员来测量,但当时只是在楼下测量过,并未上门了解具体房屋情况。李女士现场拿出了自己的房产证,记者看到上面的面积为60.4平方米。李女士猜想,当时房屋建设的时候,中户占去了西户五平米,会不会是这个原因呢?怀有疑惑的她找到了原热力公司。李女士说,当时原热力公司表示就是弄错了,答应给纠正过来可是迟迟未兑现承诺。
事情是否如居民所说呢?记者来到了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了解了渚河路51号院几位居民遇到的情况后,表示会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对该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民生大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