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安市公安局刑警八中队迅速行动,缜密侦查,连续侦破3起侵财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为“亮剑2019”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再添战绩。
银行卡在自己手里
里面的钱却不翼而飞?
2019年8月12日11时许,武安市公安局刑警八中队接到群众李某报警称:其去银行取钱时,发现银行卡中的25300元不翼而飞,请求帮助。
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调取银行流水,整合信息资源,精准研判,迅速锁定了李某的好友康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进一步工作,民警获悉康某某目前租住在城区手机城附近某出租房屋内。随后,中队领导张巍、杨蔚华立即带领王鹏飞、李耀玄、苗浇等同志,迅速赶至该出租屋附近架网布控,将嫌疑人康某某掏窝抓获。
在将康某某抓获后,其出租屋内另一名男子引起了民警注意。面对民警询问,该男子神色慌张,语无伦次,非常可疑。随后,民警将该男子邵某某一并带回中队。
据康某某供述,2019年7月29日,聚会期间,康某某和王某某两人,趁李某不备,将李某的银行卡绑定在了自己微信上,随后将李某银行卡上的25300元钱,转到了自己的微信账户上。
经进一步讯问,康某某、邵某某如实供述了2019年8月2日、3日,其二人伙同王某某在武安市洺湖附近、武安市中山大桥附近分别盗窃一辆电动车、一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在确定王某某的落脚点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至沙河市白塔镇,在一饭店内将王某某当场抓获,并将被盗的电动车、摩托车追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康某某、邵某某、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武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