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8月16日讯(记者李珊珊)从今天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邯郸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9月1日开始实施。据悉,这是邯郸市第一部涉及工业遗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凤魁介绍,邯郸是传统的工业城市,以“两黑两白”即煤炭、钢铁、陶瓷、纺织而著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些极具时代特色的老工业领域的建筑已经逐渐消失,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立足邯郸实际,能够有效解决邯郸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问题的法规,以法治的方式管理好这笔宝贵的财富,提升城市文化内涵。
《条例》共分5章39条,就工业遗产的定义和范围、相关管理部门职责、普查和认定、保护和利用、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并呈现三大亮点:一是职责和权利设定合理化。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权责分工;明确工业遗产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的日常保护主体责任等。二是认定标准和程序规范化。根据该市工业文化遗存的特点,从历史阶段、类型和价值等方面明确了工业遗产的七项认定标准,并分类对认定程序予以完善和细化。三是保护与利用措施科学化。明确临时保护措施的适用范围;明确由所有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采取先予保护措施等。
据邯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臧军川介绍,为确保《条例》更好地贯彻落实,该局将组建专家委员会为全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提供评审、法律法规、政策、行业标准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并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等,切实提高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管理水平,促进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