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大部分司机都对酒驾的危害有深刻认识,但对 " 隔顿酒 、隔夜酒”却仍心存侥幸。6月 30日,邯郸交警就查处了一名隔顿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
当天凌晨1时48分,邯郸交警机动执勤大队民警设点在渚河路与中华大街南口进行酒驾整治。此时,一辆车牌号为冀D30***白色现代轿车在驶向检查点时并无减速,前方民警迅速将该车拦停,随后的检测显示司机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将驾驶人带离车辆,对其进一步检测,经呼吸式酒精仪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 63mg/100ml。
驾驶人齐某对检测结果表示质疑“ 晚上没有喝酒呀!怎么能测出酒精!” 面对齐某的疑惑,民警对其做进一步询问得知,原来 29日中午,齐某在家喝了点白酒,下午5点又喝了一杯啤酒,自认为酒量很大,感觉晚上开车出去应该没问题,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查获。了解完情况后,民警告诉齐某“我们不看时间看含量,只要检测到体内有酒精就不允许开车上路”!
当民警告知齐某已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时,齐某始终不认可此项处罚,非但不出示车钥匙,还试图躲进车里拖延时间。由于齐某的不配合,民警决定强制带离抽血检验。期间,同车的家属意识到此项行为的严重性,积极协助民警工作,最终,在民警及其家属的劝导告诫下,齐某接受了处罚。
随后,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齐某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邯郸交警温馨提示
饮酒后体内酒精完全消化需要 24 小时,大量饮酒后(特别是高度数酒),数小时内体内酒精很难消化分解,即使隔顿或隔夜,体内通常还会含有未分解的酒精,因此 " 隔顿酒 "、“隔夜酒”依然可能导致酒驾。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开车上路切莫饮酒!
(邯郸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