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驾驶证被注销
可他竟然抱着侥幸心理
在喝酒的状态下
无证驾驶车辆上路
7月2日10时许,邯郸交警成安大队民警在邯临快速路成峰公路入口处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冀D67***的银灰色面包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酒精呼吸式测试,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3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查看对方的驾驶证,显示驾驶人叫冯某林。但在查验过程中,冯某林的驾驶证封皮内嵌着一张山东烟台籍的暂住证,引起了民警的疑虑。上面印制人像与冯某林倒是吻合,可姓名和身份证号却迥异不同。民警觉得情况蹊跷,随即通过进一步核实,冯某林的驾驶证与记录在案的信息不符,遂对冯某林当场询问,对方看到事情遮不住,便如实供出了实情。
原来驾驶人叫冯某群,他使用的驾驶证属于亲弟弟冯某林的。他在一次偶然机会盗窃到对方的驾驶证,回家后把自己的照片更换了上去。当问及本人驾驶证时,冯某群称,2013年因为醉驾机动车被查处,已被注销。通过查询,民警发现冯某群2016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样被处罚过。屡屡犯错,铤而走险。民警询问冯某群为什么不知悔改,冯某群红着脸解释说,他驾驶的面包车并不是本人的车辆,而是车上五人中一人的车,他们要去山东打工,可车主和同伴不是没有驾驶证就是不会驾驶机动车,他自恃喝酒不多,还有一个“驾驶证”,他觉得交警不一定能查到,便心存侥幸、自告奋勇,谁知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冯某群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无证驾驶机动车以及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7天,罚款4000元的处罚。
(邯郸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