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邯郸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图为发布会现场。
河北新闻网6月6日讯(记者李珊珊)今天上午,记者从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邯郸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电梯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由于电梯数量庞大且增速较快,邯郸涉电梯故障的投诉增多,电梯安全现已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颁布实施《邯郸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法规的形式规范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很有必要。“据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凤魁介绍,该《条例》通过确立责任明晰、协作联动、综合治理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邯郸市电梯安全工作,实现科学监管、全过程监管,提升电梯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据了解,《条例》共九章六十二条,从总则,生产、经营和建设,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和安全评估,应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九个方面对电梯安全管理进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负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规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自检,每名维保人员最多负责30部电梯,实施维保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等;对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运行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维护保养项目和维护保养频次。对电梯进行检验和安全评估的情形作了规定,要求电梯经安全评估结论为报废的,必须进行强制报废。报废的电梯不得转让、销售或者再使用。
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工作效率是本《条例》的核心之一,为此,《条例》专设了“应急管理”一章,由邯郸市人民政府组织建立的96365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将全市电梯纳入统一应急响应范围,提供社会公益性质的免费应急服务。同时规定,当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被困人员报警后,应当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当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形,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先行救治、安置伤亡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