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校:
现将2019年全市中小学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市中小学校暑假起止时间为7月5日至8月31日(安排有麦假或秋假的农村中小学7月15日放假),9月1日开学。
二、有关要求
(一)全面加强学校防溺水工作。要高度重视学生暑期安全教育和学校暑期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各学校要在暑假前,开展一次专题教育,重点开展防溺水、防雷电、防中暑、交通安全、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让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游泳教育,重点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加强校园安防,制定并执行严密的值班和保卫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发生脱岗现象。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将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校要按照执行规定的暑假放假时间,对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假期的学校,需在6月25日前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暑假工作进行全面安排,指导师生科学制定暑假休息、培训、学习、实践等活动方案,提倡学校利用假期组织开展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集体备课、课题研究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鼓励学生走进工厂、农村、社区和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放音体美专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场所,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提升探究意识。
(四)严格落实“减负”规定。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严格控制假期作业数量和难度,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具有开放性、探究性、实践性和拓展性的作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各种违规补课行为。
(五)认真做好总结谋划。各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做好本学期和下学期教学工作衔接,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工作总结。开学前,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要提前到达工作岗位,积极做好新学年的有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