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自来水公司了解到,依据河北省政府文件冀政发〔2016〕51号文件及《邯郸市主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邯郸市主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文件要求,2019年,我市主城区自来水价格到户基本水价将调整为4.46元/立方米。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非居民水价同步调整为8.09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38.85元/立方米。
按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居民阶梯水价调整为:
第一阶梯
每户每年120立方米(含)以下,基本水价4.46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
每户每年超出120立方米至180(含)立方米部分,执行第二级水价6.69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
每户每年超出180立方米以上部分,执行第三级水价13.38元/立方米。
以上各价格均不含污水处理费。自6月1日按抄见水量执行。
这次价格调整是根据2017年3月我市南水北调终端水价一次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经市政府批准,“2017年至2019年,拟定自来水价格每年上调20%”的最后一次涨价。
据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邯郸市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对户内人口4人(含4人)以上家庭,可向市自来水公司申请“一户多人口”增加水量基数,每户每增加一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米的政策不变。特困职工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职工救助工作的意见》(邯工总〔2002〕1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拥有特困证的特困家庭,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执行,并继续按照用水量“每户每月减收3立方米”的优惠政策。
(邯郸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