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8号晚,邯郸交警机动执勤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滏西大街与联纺路交叉口进行违法治理,29日凌晨1点10分左右,一辆灰色奥迪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时快时慢,突然掉头,凭借敏锐的直觉和丰富的执法经验,民警立即拦停该车。
当车窗摇下,看到司机青涩的脸庞,民警首先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测得酒精含量为0。但其躲闪的眼神让民警再次起疑,进一步索要其行驶证和驾驶证核对检查。这时司机慌了,坦言自己还没有取得驾驶证,并称已经考到科二了。面对民警索要身份证号进一步核对人员信息的要求,他一再顾左右而言他,一会儿称自己忘记了身份证号,一会儿说自己就在附近上班只是想出来买两包烟。在民警一再坚持下,其终于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令民警惊讶的是,这个青涩的司机竟然是2002年2月1日出生,也就是说,这是个年仅17周岁的未成年孩子。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这名未成年少年尚未达到可以考取驾驶证的年龄,只是想过把开车的瘾,却让自己和路上的其他车辆均陷于危险之中。
最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应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其车辆,还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对此,邯郸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按规定驾驶车辆,切莫以身试法!
(邯郸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