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在世纪大街丛台路北200米处,发现一辆白色小客车停在路边,驾驶人和副驾驶正在换位置,大概是慌慌张张的对外面环境没有观察充分,车恰巧停在监控下面。
在民警的询问下,驾驶位上的张某主动承认,他和实际驾驶人李某是朋友,在路遇交警检查时,李某称自己喝了酒,一旦被查住后果严重。碍于朋友面子,加上法律意识淡薄,讲义气的张某当了“代驾”。
李某现场接受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58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半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