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21岁,
2018年2月初刚领取的驾驶证,
车也刚买没多久,
却即要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4月4日凌晨0点20分左右,邯郸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在执行夜间交通整治任务过程中,拦截住一辆闯卡逃离的白色小客车。然而,在民警初步询问下,驾驶人张某却一口咬定自己喝的是果啤,并未喝酒。因为听从朋友的劝说,席间饮用了一些果啤,觉得并不耽误驾驶,于是驾车回家。
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22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确凿的检测数值和民警的耐心教育,张某承认晚饭期间自己先喝了一些啤酒,后考虑到还要开车回家,于是换成了果啤。民警告知张某,果啤也含有酒精,严禁酒后驾车的意思就是开车必须滴酒不沾。
民警在对其开具处罚票据的过程中,发现一个更为严重的情况,张某竟涉嫌二次酒驾。1998年出生的张某,在2015年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曲周县交警查处,记以1700元罚款。现在,虽然考取了驾驶证,但是因为酒后驾驶再次遭到查处,张某的驾驶证将会被直接吊销,并且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年华虽好,却因酒驾折了枝,与其说是遗憾,不如说是警醒,摩托车属于第三类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质,而且,驾驶机动车,滴酒不沾是红线,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