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两名男子从街旁的饭馆出来,发动汽车后,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交警查酒驾,于是准备直接掉头离开,随后被执勤民警拦住,在进一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不仅涉嫌酒后驾车,而且车上还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
21时20分许,邯郸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在世纪大街友谊路口附近进行酒驾醉驾治理行动时,民警发现一辆银灰色面包车行驶轨迹异常,于是对其进行拦截,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40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当民警对车辆进行进一步检查时,车厢内拉载的物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你看你这锹头是朝哪的?你这是朝着驾驶室的方向啊,锹刃这么锋利,跟刀一样,如果你要是急刹车,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吗?”民警对其指出安全隐患,并教育到:“你现在酒后驾车,控制力和专注力下降,还拉着这么多铁锹,太危险了,对自己对别人都极其不负责任!”
最后,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半年的处罚。
邯郸交警温馨提示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生命只有一次 切不可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