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燕赵晚报》融媒体报道 连日来,邯郸武安市杨占中、杨和平等 7 位养殖户愁容满面,他们举债上百万通过租用场地养猪,还未见到效益便遭遇征地拆迁,大大小小2600余头猪如何赔偿、安置,至今却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圣泉猪场位于武安市康二城镇康东村九龙山。据杨占中等人介绍,2017年10月份,他们7个人合伙与猪场负责人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5年,每年交纳5万元租赁费,猪场负责提供资质和场地。
当时,猪场几乎处于废弃状态,四处荒草丛生,猪舍破烂不堪,7位养殖户经过一个多月的整理、修缮,并购置了磨机、冷风机、定位栏等设施,一直忙碌到年底才投入运营。经过一年多的精心培育,生猪存栏量突飞猛进,由最初的500多头发展到了2600多头。
今年3月5日,杨占中等人突然接到康二城镇政府的通知,“因为需要修建生态公园,猪场要在5月15日前搬走……”。为了养猪发家致富,众人不仅倾尽积蓄,还四处借钱,付出大量心血,包括外欠的饲料款、药物费在内,已累计投资150余万元,如今猪场说拆就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承担呢?
截至3月28日,7位养殖户不仅没有得到分文赔偿,猪厂还停了电。为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杨占中等人一边通过各种关系低价出售,一边在周边各地紧急为“二师兄”寻窝。
猪厂被征收,里面的猪有没有赔偿呢?武安市康二城镇负责“九龙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副镇长马树祥解释说,圣泉猪场拆除的相关财产评估结果尚未出来,根据《九龙山生态新区租地拆迁补偿方案》,厂矿企业的机械设备、生产原料和成品均有搬迁补偿,而鸡、猪等牲畜没有明确规定。
马树祥表示,鉴于圣泉猪场存在经济纠纷等问题,他们将视情况暂缓猪场拆迁赔偿,待各方利益矛盾化解后,再依法依规进行赔付。
对此,邯郸市知名律师孙广林认为,根据有关法律及条例规定,拆迁补偿除了土地、房屋等附着物外,还包括与之存在合法利害关系的其它财产。养殖场内的牲畜如同厂矿企业的机械设备,只要手续齐全,均应享有合理的拆迁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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