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我市14个县区的农村小学生纳入试点范围,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每生每天能吃到免费的营养餐。
这14个试点县区分别为:峰峰矿区、肥乡区、永年区、临漳县、成安县、涉县、磁县、邱县、鸡泽县、广平县、馆陶县、曲周县、武安市、冀南新区。
方案明确,按照学生全年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500元。供餐采取课间加餐模式,为学生提供一盒学生饮用牛奶、一个鸡蛋。专项资金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担、市县实施”的原则筹措,要求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学校食堂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开支等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供餐正常有序进行。
为保证食品安全优质、物美价廉,试点县要建立县、乡、校三级责任体系,将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学生饮用奶、鸡蛋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