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晚,周某、王某、王某佳、郭某、刘某到某KTV聚会,马上就要过节了,放松起来的五人不知不觉间就喝多了酒,周某、王某、王某佳因故先行离开。郭某、刘某在去洗手间的途中,与同样喝多酒的张某发生冲突,起因是张某觉得郭某、刘某多看了自己一眼,三人由最初的语言冲突很快发展到肢体冲突,陪同张某一同到KTV的朋友张某妮和刘某随即加入到斗殴中,郭某急忙给先行离开的周某等三人打电话,闻讯赶来的周某、王某、王某佳也加入了斗殴,KTV工作人员在劝架无果的情况下选择报警。
接到报警后,丛台区公安分局光明桥派出所值班民警李春生、袁野带领辅警迅速赶往现场,当场控制住其中3名违法行为人,警方根据该3人提供的线索,相继抓获其他5名违法行为人,目前,8人因寻隙滋事分别被行政拘留。
打架的起因一般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
不给对方一点教训怎显我“英雄本色”?
聚餐喝酒本来很正常,
但是寻隙滋事动手打架,
就是你的不对了。
不仅没有玩开心,
还进了看守所,
让自己“损失惨重”!
警方提醒:打架有成本、下手需谨慎
民警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和依据的法律法条创出的“打架成本”:
轻微伤的打架:直接成本=5至15日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轻伤的打架:直接成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0000元左右的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重伤的打架:直接成本=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无尽的后悔+……(此处省略一万字)
打架附加成本:公安机关列入前科劣迹人员+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生意工作遭受更大损失。
(平安丛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