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燕赵晚报》融媒体报道 1月23日上午,邯郸市“锦华名苑”施工现场,不少市民冒着严寒围在售楼处门前讨要说法。一年前,他们交付了数十万首付款后,却惊讶地发现开发商始终没有动工,而且因为涉嫌违规售房已被查处。更让众人难以接受的是,维权之路异常艰难,多次要求退房均未能如愿。
购房者:交钱后看不到动工迹象
“锦华名苑”项目位于邯郸市邯山区滏东大街与北堡三路东南角,由河北金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据郭先生介绍,因为售楼处工作人员称房屋是70年大产权,商住两用,价格十分优惠,经与家人商议,于2018年3月4日购买了第三栋108.18平方米住宅,每平方米6506元,总房款703819元,其中首付213819元,贷款490000元,并与河北金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
开房商在合同中承诺,2019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如果未按约定日期交房,逾期30日之内,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然而,“锦华名苑”项目自2017年5月份开盘后,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没有动工迹象。到了2018年7月份,郭先生等人向开发商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是“项目变更手续”没有下来,没有办法开工。
在购房者的强烈要求下,开发商曾出具了一份临时协议:2018年9月15日前取得土地变更手续,否则全额退款;2018年7月25工人进场施工,遇特殊天气日期顺延;如果业主坚持退房,则于2018年11月5日全额退款……
郭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的承诺至今一条也没有兑现,既没有按时开工,也不退还房款。
售楼处:开发商没有“跑路”
1月23日上午,记者在“锦华名苑”项目工地看到,临街围墙广告语为“邯郸锦玉地产 领航城南风范,70—120平方米知能两居、全明三居”,可售楼处已更名“悦都汇商业广场招商中心”,室内沙盘显示建筑项目底层属于商业广场,上面分别建有3栋高层住宅楼。
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只是负责商业广场的招商接待,并不了解“锦华名苑”项目的建设与销售情况。
由于通往建筑工地的大门紧闭,门卫称售楼人员不知去向。记者只好拨通了一名陈姓负责人的电话,对方称进入公司时间比较晚,不清楚项目迟迟未开工的原因,开发商虽然没有及时向购房者退款,但没有“跑路”。
监管方:明知违规售楼却无权处罚
据了解,河北省去年曾发布并正式实施《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对违法建设实施最严格的“零容忍”,对于开发企业擅自转让开发项目的,一律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收取或变相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的,一律依法处以3万元罚款。
1月23日,记者从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取证,“锦华名苑”项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涉嫌违规售房。按照最新出台的“属地管辖”政策,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开发商没有强制措施和处罚职能,案件已经移交邯郸市邯山区。
1月24日,邯郸市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执法科负责人解释说,他们查明“锦华名苑”项目违规售楼后,已责令其停止宣传和销售。不过,根据职能划转,处罚权归属邯山区综合执法部门。
这位负责人坦言,他不清楚邯山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如何联系。
那么,众多购房者又应该如何维权呢?邯郸市律师孙广林认为,如果开发商明知不具备建设、销售住宅楼的条件,却通过虚假宣传,收取广大业主的房款,其行为涉嫌欺诈,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