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期间,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上级法院要求,邯郸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对于涉民生、涉金融案件加大了执行力度,以民为本,民生事大,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集中发布两起涉民生案件,震慑各种规避执行行为,强化了社会诚信意识,教育、鼓舞了群众。
01
连某华与陈某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
简要案情
连某华是陈某发雇佣的司机,在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连某华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将陈某发诉至法院,后魏县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判决陈某发赔偿连某华171976元。判决生效后,陈某发并未履行法律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魏县法院向陈某发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期间发现双方原是朋友关系,于是执行法官本着解决矛盾、案清事了的原则,多次同乡政府、村干部一道主动与陈某发联系向其解释履行法院判决的必要性以及拒不履行甚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协调双方当事人多次到法院执行局进行协商和解,但是双方矛盾较深、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和解。考虑到申请人急需后续医疗费用以及被执行人有屡行能力等因素,魏县法院果断将案件已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最终被执行人陈某华慑于“拒执罪”的威力,通过亲朋好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对于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涉民生案件,邯郸法院高度重视,多次组织集中执行行动并因案施策。本案在执行中立足于化解纠纷,协同更了解被执行人情况的当地乡镇政府和村干部共同向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并提供符合实际的和解方案,同时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有力震慑,最终促使该案圆满化解,体现了邯郸法院以强制执行威慑为抓手,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工作理念,同时对其他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了强有力的震慑。
02
张某社与陈某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
简要案情
张某社与陈某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魏县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判决陈某保赔偿张某社医疗费等共计75042.79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保并未履行法律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魏县人民法院向陈某保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经网络查控与传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但被执行人陈某保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多次前往陈某保家中试图与其取得联系向其解释履行法院判决的必要性,但陈某保始终与办案法官“躲猫猫”。最终该院在“破晓行动”中将陈某保堵在家中并将其拘留。拘留期间,办案法官通过向其做思想工作,陈某保通过亲朋好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对于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涉民生案件,邯郸法院用足用全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对陈某保的拘留起到了拘留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在陈某保被拘留当日,就有同村的另案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
来源 | 魏县法院